一个凶手、一个侦探、一个作家、一个读者,还差什么可以形成一部推理小说呢?对了,就是悖论。今天我老狲为大家带来的是推理小说的历史。

“侦探”一词在英语世界最早出现于年,当时写作“sleuth”,含义是足迹、踪迹,对象可以是人类,也可以是其他动物。到了15世纪,这个词有了“狗追踪目标”的含义,例如现在的“猎犬(sleuth-hound)”,便是由此引申而来。在19世纪,这个词的名词形式正式有了“侦探”的意思,动词形式则表示“搜查、调查”。而在今天,“sleuth”则指代推理小说中所有的调查行为和解决事件的主人公(也就是侦探)。我们现在更多使用的“detective”一词要年轻得多,是19世纪中叶才出现在英国大文豪(也是推理小说先驱人物)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中的。

最初只有“侦探”这个词,被用来特指美国人埃德加·爱伦·坡创造的这种文体。这个词在欧美一直被沿用到今天,尽管其外延已经被扩大了很多。19世纪末,侦探小说流入日本,迅速被日本读者接受——尽管在最初的半个世纪里,其发展速度并不是很快。到了20世纪20年代,侦探小说在日本有了质的转变,真正属于日本人自己的侦探小说应运而生。日本的创作者和研究者为了自我激励,也为了和西方的侦探小说区分,便创造出了“推理”这个词,用以特指日本人创作的侦探小说。最早提出“推理”一词的,是日本著名评论家、编辑水谷准。不过,推理小说的提法在初期并没有得到太多人的认可。这主要是因为这个时期的日本作品和西方侦探小说差别不大,没有刻意加以区分的必要。

到了20世纪50年代,随着社会派推理小说的确立,日本的推理文化逐渐拥有的自己的特色,“推理小说”的提法被越来越多的读者接受。经过30年的磨砺,到了20世纪末,日本已经成为了无可争议的世界推理文化中心,很多读者甚至把欧美的侦探小说也称为“推理小说”,颇有些“数典忘祖”的味道。

推理小说诞生在资本主义时代,它是资本主义初级阶段的矛盾产物——既得益于各项制度的完善,又因为制度还存在种种漏洞而显得非常必要。

首先,我们要提到的推理小说史上的重点人物就是离经叛道的爱伦·坡。他在推理小说方面的处女作——短篇小说《莫格街凶杀案》刊登在《格雷厄姆杂志》上。小说讲述了在一间门窗紧锁的阁楼小屋里,一对母女被杀害,现场惨不忍睹。谁是凶手?凶手为什么对现场大量现金视而不见?凶手又是怎么从密闭空间里逃脱的?警察束手无策,这时,一个奇妙的人物登场了……接着,他开启了推理小说的写作生涯。坡主张“为艺术而艺术”,他的作品大多不具备现实性,而这恰恰是推理小说一个最重要的标识。

接着,查尔斯·狄更斯,一代文豪、19世纪英国最伟大的文学家、批判现实主义大师横空出世。他对于推理小说的最大贡献在于从思想性、文学性和人文主义层面对其进行了全方位的升华。他在《家常话》上发表了几篇文章,将现实中的几位侦查员塑造成了英雄。对于犯罪,狄更斯则表现出了一种复杂的情感,可以说是既着迷又抵触。既然,谜团的设置和解谜的过程是推理小说最基本的特征,自然需要后来人不断进化。在这一点上,一位法国人起到了表率作用。这个法国人名叫埃米尔·加博里奥。威尔基·柯林斯对加波里奥备加推崇,他的《月亮宝石》很明显地受到了加波里奥作品的影响,尤其是后者创作的《勒鲁菊血案》。这部作品在报纸上连载了很久,使得加波里奥成为了第一位推理文学领域的畅销作家。加博里奥对警察工作颇感兴趣,不仅对保安局的运作情况了如指掌,还对法官和地方警察的职能一清二楚。因此,他的作品中有了之前的推理小说中不具备的元素——丰富的方法论。这些方法论在《勒鲁菊血案》中的主人公塔巴勒老爹身上就有所体现,而最极致的展现,无疑是创作于年的《勒考克先生》。

讲到这里,再不提及阿瑟·柯南·道尔,就为时太晚了。阿瑟·柯南·道尔,英国人,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创造者,最伟大的推理小说作家。创作推理小说,首先需要设计一位侦探。关于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原型,现在比较明确的结论是:大侦探是三位人物的综合体:柯南·道尔大学时的教授约瑟夫·贝尔;埃德加·爱伦·坡笔下的侦探杜宾;道尔本人。从年《绯红色的习作》开始,福尔摩斯总共为读者留下了60篇故事,包括四部长篇和56部短篇。这些故事被编辑成了九部单行本,无一例外地成为了推理小说领域的圣经。

接下来,推理小说遇上了危机,读者们看惯了犹如一台推理机器的侦探小说,开始要求人物形象丰满,要求作品的普世价值等等。当时有一位名叫本特利的记者,对推理小说脱离现实的状况十分不满。年,他创作了一本名叫“特伦特最后一案”的小说。主人公就是一位名叫本特利的记者,善于推理,喜欢挖掘离奇事件。某日,本特利参与了一桩凶杀案的报道。他迅速赶到现场,调查取证,寻访目击者,随后展开了自己的推理。几经周折,本特利将真相公之于众。他的推演非常缜密,又有相关证据,一切看上去严丝合缝,神探将又一次大获全胜……稍等!故事在转瞬间发生了逆转!侦探没有失误,结论却距离事实十万八千里!为什么会这样?本特利的“神探无用论”给出了解释——事实往往由一些随机的、意外的、无逻辑的行为决定的,因此,侦探的推理在现实中完全没有用武之地。比如,侦探努力破解案发现场形成的密室,并对凶手为什么要制造密室侃侃而谈;但事实却是,凶手在匆忙间关上了门,插销被震了下去,所以有了密室……

年,是推理小说史上的分水岭。真正意义的黄金时代正式开启!在这一年,有两部作品横空出世,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一部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处女作《斯泰尔斯庄园奇案》,另一位英国人克劳夫兹的《桶子》。这个时代的推理小说,被西方评论者称为“古典主义推理”,日本评论者则将其称为“本格推理”。所谓“本格”,是正统的意思,指这个时代的推理小说是以解谜为最高原则的传统推理小说。

但本格推理本身存在着诸多问题,年,安东尼·伯克莱出版了推理处女作《莱登庭神秘事件》,这部作品的构架匪夷所思——就一桩谋杀事件,七位侦探提出了截然不同的七种解答。创作者的高明之处在于,这七种解答都有事实依据,在事实之上展开的逻辑推演都堪称严谨;然而,真相必然却只有一种……很多评论家把《毒巧克力命案》视为“最神奇的推理小说”。伯克莱并没有停留在理论层面,而是努力把自己的设想变成现实。他以“弗朗西斯·埃尔斯”为笔名,先后创作了《杀意》和《事实之前》两部小说。这两部作品的风格与黄金时代的本格推理大相径庭,不以解谜为最高原则,而是将重点放在人物的塑造和对犯罪心理的描绘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获得了读者和评论者的广泛好评。随之而来的,是更多人意识到了伯克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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