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城南新区爱湖头区块住宅地块挂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嵊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拍卖出让下列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注:地块的详细规划要求以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的《土地使用规划条件》为准。1#-2#地块应整体规划、统筹开发,实行整体按现状出让,竞买人须整体受让。 (两宗地块位置)
二、出让方式、使用年限、付款方式、建设期限注:地块的详细规划要求以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的《土地使用规划条件》为准。1#-2#地块应整体规划、统筹开发,实行整体按现状出让,竞买人须整体受让。 1.出让方式:有底价的拍卖出让,超过或达到底价的,价高者成交。 2.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科教用地50年,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他商服用地40年。 3.付款方式:分二期付清,第一期在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成交价的50%(含保证金),第二期在成交之日起一年内付清。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不计利息。逾期不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它损失。成交地价只包含土地出让金。 4.建设期限:1#-2#地块均在土地成交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动工建设后三年内竣工并通过验收。 三、竞买对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次竞买只允许独立竞买。 嵊州市外的竞买人在竞得地块后须在嵊州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公司或子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24小时向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备案,并在竞买申请书中注明,作为土地竞买人资格审查依据;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管理的意见》(嵊政办[]号)文件执行。 本项目地块新建住宅须为精装修成品住宅,新建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须按照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实施。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需递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年12月15日上午8时30分始至年12月26日下午4时止的工作日内。 2.报名地点: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服务区土地(矿产)交易部( 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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